哪里可以治好白癜风 http://www.wxlianghong.com/年3月9日,某车辆配件厂为包括蔡某在内的57名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其中保障责任包括“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免责条款中对“雇员投保时已患有的职业病发作导致身体伤害”有明确约定不赔。
同年,员工蔡某被市疾病防控中心做出职业病诊断:职业性电焊工尘肺壹期,后被当地社保局认定为工伤7级。
车辆配件厂赔偿蔡某4.5万元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提供了向蔡某单方制作的调查笔录,以“蔡某在入职前有职业病高危工作史”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主要观点有3个:
1.蔡某带病投保
2.蔡某不具有从事电焊工的从业资质
3.汽配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经法院审理,对于保险公司的以上观点,结论如下:一是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蔡某投保前已患有职业病,仅凭向其本人的调查询问记录,不足以证明。二是汽配厂主张理赔的情形,并非蔡某在特种操作时因缺乏资质导致的人员伤亡,保险公司不得以免责条款中该约定事项为由拒赔。三是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汽配厂知晓蔡某患有职业病的情况下投保,保险公司也未能证明向汽配厂就员工的身体情况予以明确询问并告知相应风险,所以保险公司无权再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最后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败诉,赔偿汽配厂4.5万元。对这个案子,你怎么看?欢迎留言探讨或添加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