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削弱城市竞争力"应成共识 调控房价在谁?
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近主持召开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干部大会时,宣布上海将撤销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同时指出,上海房价已经很高,如果不坚持调控,将影响上海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也会削弱城市的竞争力。 目前,一线城市房价继续领涨,二线城市也大多进入房价上涨轨道。其实,不少城市的管理者希望当地房价上涨甚至大涨,因为他们往往把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财*收入的希望寄托在房地产市场上。 从韩正书记这次讲话来看,显然不希望上海房价继续上涨,原因是上海房价已经很高,如果不坚持调控,高房价将会削弱城市的竞争力。 的确,如果不坚持房地产调控,高房价会削弱城市竞争力。这是因为:其一,城市竞争力要依靠大批人才的创新创业来推动,而一个城市房价太高,就会增加居住成本,包括买房成本和租房成本,这会让部分人才难以承受,从而降低了城市对于人才的吸引力,城市发展自然也就受到影响。而*府所提供的人才公寓是非常有限的。 其二,城市竞争力离不开地方*府积极推动和培育,如果一个城市房价太高,继而会拉动地价上涨,地方*府就会因为从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费中获得巨大收益,从而更依赖于房地产。如此一来,地方*府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以及对经济改革的兴趣与动力或许就会减弱,必然会削弱城市竞争力。 其三,城市竞争力也来源于广大市民,而高房价则让城市不宜居,既增加了住房成本,同时也增加了*府保障市民居住权益的压力。尤其是,高房价会削弱市民消费能力,影响消费对城市经济的贡献。另外,高房价容易引起民怨,这也会影响地方*府形象以及*府与市民关系。 所以,不仅一线城市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其他一些城市也要控制房价上涨速度。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很高,如果不适当控制,也会多多少少影响到城市竞争力。 虽说今天的房价更多由市场来决定,但不等于地方*府可以不作为,因为土地、税收等调控工具就掌握在*府手里。 当然,调控房价的不仅在地方*府,比如把房价关进笼子就离不开房地产税法和住宅保障法。只有让市场与法治同时发力,*府扮演好市场监控者、指导者、执法者的角色,房价就不会成为脱缰野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