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酷暑季节即将来临,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发文明确,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温津贴的发放呈现“冷热不均”的现象
高温作业下对劳动者的危害,多发生在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夏季高温期,也是户外作业人员事故高发期。
“长时间高温作业,有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肖浩说,作业人员在外作业由于劳动量大,会出现中暑头晕等现象,“发生重症中暑,就会发展成为热射病。”
据肖浩介绍,中暑包括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先兆中暑指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后出现头昏、头痛、多汗、口渴、全身乏力、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可无发热或体温38℃以下。轻症中暑是指体温38℃以上,身体大量出汗、四肢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增快。“对于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者,此时将患者转移至阴凉通风处,症状一般可缓解,及时处理,亦可恢复。”肖浩说。
重症中暑包括热痉挛、热衰竭、热射病。而热射病最为危重。医学救治案例表明,热射病病死率高达20%~70%,50岁以上病人高达80%。
肖浩说,户外劳动者如果有暴露于高温、高湿环境和高强度运动的病史,临床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昏迷、抽搐、谵妄、行为异常);核心温度>40℃(直肠温度);多器官功能受损(肝、肾、胃肠、横纹肌);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或DIC等4种现象,病史加临床表现中的任意一条,即可诊断为热射病。
重症中暑危及劳动者生命的现象并不鲜见,但现场救治却总是陷于误区之中。肖浩说,发生重症中暑,人们往往采取“打”的错误方法,让救治失去了“黄金半小时”——半小时内将核心温度降至39℃,2小时降至38.5℃。
肖浩说,发生重症中暑时,不是“打”,而是要立即将患者“就地处理”——进行冷水浸泡,“争分夺秒降温”。要采用2℃~20℃冷水浸泡患者,露出头部,避免窒息,同时用空调、风扇维持室内低温,凉毛巾或酒精擦拭全身,并用冰块裹毛巾给予头部、腋窝、腹股沟处降温。“半小时内将患者体温降至39℃以下,死亡率将大大下降。医院,死亡率将降低至20%以下。”肖浩说。
来源:中工网